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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的郭女士在一家知名婚介机构前后支付了17万元的服务费,机构承诺会为她介绍优质对象。然而实际介绍的几位对象远不符合她的要求,甚至有的“年龄、工作单位信息都存在出入”。这一现象不仅让消费者感到不满,更暴露出婚介机构对会员资料审核不严等问题,甚至存在“婚托”之嫌。“介绍的人电话不对,联系不上;或者加了微信,对方爱搭不理,回应冷淡。怀疑所谓对象其实是在婚介机构兼职,并非真的想找对象。”甘肃庆阳市读者焦先生说。新浪微博账号注册入口官网
新浪微博账号注册入口官网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新浪微博账号注册入口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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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新浪微博账号注册入口官网》